深圳龙岗交警夜间交通违法整治再升级(图)
  •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 2017-11-20     关注我们:
  • 执法现场。 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摄

        虽然酒后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但总有部分司机存在侥幸心理。近日来,深圳市龙岗区不断加大“猎虎”力度的同时,在高速公路、市政道路连续开展整治行动。龙岗交警大队采取合围查处方式集中开展“平湖统一猎虎”行动;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采取分组协作、联勤联动、分时段出击等多项举措严厉打击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同时,龙岗交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百余名交警展开“平湖统一猎虎”行动

        “平湖街道和东莞凤岗、雁田交界,因途经此地的外地车辆较多,管理难度较大。” 11月16日夜间至次日凌晨,龙岗交警大队采取合围查处方式,调动各中队警力135人,集中开展“平湖统一猎虎”行动。在“猎虎”现场,平湖交警中队副队长陈志文告诉记者:“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行动中,龙岗交警大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6日21时至23时,第二阶段从16日23时至次日凌晨1时),调动全区各路面中队135名警力集中到平湖辖区,按中队设置9个查缉队,在辖区酒吧、食肆等聚集区及辖区主干道设点开展行动,重点查处酒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及四类重点车。

        当晚11时左右,记者在平湖街道凤凰大道交警执勤卡点跟随采访,很快一辆白色江西牌照私家车驶入检查岗,该车驾驶员面对检查显得很淡定,但酒精检测结果让他慌了神——酒精浓度为46mg/100mL,已经两倍于最低酒驾标准。对于这一检测结果,驾驶员一直念叨着:“我才喝了一杯啤酒,怎么就酒驾了?我以为没事啊……”现场执勤交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告诫他:“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无论是喝了一杯还是两杯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经过教育,虽然违法驾驶员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并表示之后不会再犯,但依然要面临2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

        行动期间,龙岗交警大队还成立了现场指挥部,带领全体参战警力以“四个一律”为原则,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同时,龙岗交警大队官方微博对行动执法情况实时转发,提高对外曝光力度,警示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经过全队上下默契配合、全力以赴,此次行动共查处酒驾13宗,其中酒后驾驶8宗、醉酒驾驶5宗。下一步,龙岗交警大队将按照支队部署要求,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以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多措并举 高速交警开展“机训+路面”猎虎行动

        11月18日凌晨至3时,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整合警力资源,于水官高速龙岗收费站开展“机训+路面”猎虎整治行动。

        高速交警采取分组协作、联勤联动、分时段出击等举措,出动民警、辅警25人,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在近3个小时的整治行动中,查获2宗醉驾、2宗酒驾,查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34宗及其他违法行为20余宗。

        据了解,今年以来,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通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醉酒驾驶112宗,同比去年(73宗)上升了53%,酒后驾驶233宗,同比去年(209宗)上升了11%。下一步,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不断总结作战模式,积累查处经验,优化整治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高频次、高密度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高速交通安全有序。

        同步整治 查处违法使用远光灯72例

        在“猎虎”行动的同时,龙岗交警还同步查处了不系安全带、乱使用远光灯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16日20时30分,记者在平安大道执勤点看到,前来支援的南湾交警中队现场设卡不久就查处了一台白色小轿车在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警对驾驶员扣1分,并处以300元罚款。

        记者在现场看到,短短半个小时,仅平安大道一处执勤点,交警就查处了两起乱用远光灯和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而在当晚整个整治行动中,交警共在平湖辖区查处乱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72例。

    [来源:深圳侨报  责任编辑:黄淑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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